关于举办2016年度全市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项目培训班的通知
宜卫医字[2016]17号
各县市区卫计委、市三院: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项目工作,按照2016年度《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项目工作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16年度全市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项目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形式
培训分四期进行(具体详见《宜春市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项目培训分配表》附件1)。
二、培训对象
(一)各县市区重性精神管理治疗工作项目办1-2名。
(二)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项目工作的人员2名。
(三)各县市区辖区内精神病医院、定点县级医院精神科以及设有精神科其他医疗机构负责精神疾病发病报告及出院信息单工作人员各1名。
三、培训内容
1、政策解读。
2、严重精神障碍随访技术管理。
3、严重精神障碍信息系统信息安全、技术流程和系统新增功能。
4、重性精神病防治的基本知识。
四、其它事项
(一)培训班免交培训费,统一安排就餐,交通费回原单位报销。
(二)请各县市区卫计委于4月15日前,将《宜春市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项目培训回执》(附件2)报宜春市重性精神病管理治疗工作项目办。
(三)请各地按要求组织人员到会,不得缺席或请假。
联系人:马志东
联系电话: 13879558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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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