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廖书灵等同志任职征求意见的函复》(宜组函〔2018〕6号)文件精神,经委党委研究决定:
曾亚敏同志聘任为宜春市健康教育所副所长(聘任期三年);
吴昕同志任宜春市卫生计生委副主任科员。
中共mobile28365-365委员会
2018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