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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卫党发〔2018〕47号关于黎兴盛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委机关  更新时间:18-06-21 1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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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范妍妍等同志任职征求意见的函复》(宜组函〔2018〕47号)文件精神,经委党委研究决定, 黎兴盛同志聘任为宜春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儿童医院)副院长(聘任期三年);

  免去:

  黎兴盛同志的宜春市妇幼保健院(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市儿童医院)办公室主任职务。

  中共mobile28365-365委员会

  2018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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