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单位概况 | 政务公开 | 业务工作 | 网上办事 | 互动交流 | 友情链接
   今天是:
 信息检索: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业务工作>>>组织人事
关于启用“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的通知
信息来源:省人社局  更新时间:17-09-19 10:24:00
收藏
打印
关闭
字体:【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江新区管委会党群工作部,省直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安排,定于2017年9月18日启用“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今年全省卫生高级、水利工程高级、高校(高职高专)教师高级及省直高校(高职高专)教师中级职称申报评审试用该系统。为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省人社厅编制了《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操作手册》(从系统界面下载),请各地、各单位认真研读,按照操作手册办理相关事宜,同时认真遵照执行以下几点要求:

  一、分级创建所辖范围的下级组织机构

  自上而下登录系统管理界面(网址:https://hr.jxhrss.gov.cn/ZCGL),创建所辖范围的下级组织机构,国有企事业单位按下列要求分级创建:

  1.省职称办负责创建各设区市职称办、省直主管单位、省属科研院所、省属高校、省属企业、省人才交流中心组织机构账户;

  2.设区市职称办负责创建各县(市、区)职称办、市直主管单位、市属科研院所、市属高校、市属企业、市人才交流中心组织机构账户;

  3.县(市、区)职称办负责创建县(市、区)直主管单位、县(市、区)属企业、县(市、区)人才交流中心组织机构账户;

  4.省市县各级主管单位负责创建下属单位组织机构账户,省市县直属单位负责创建下属单位组织机构账户。

  民营组织机构按下列要求分类创建:

  1.民办高校(高职)由省教育厅负责创建;

  2.民营医院由其注册核准机构的同级政府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创建;

  3.民营企业由其注册核准机构的同级政府人社部门人才流动中心负责创建。

  创建组织机构一律使用单位全称,并确保准确无误。在创建组织机构的同时,系统自动创建了管理员,管理员账号为生成的组织机构编码。各级组织机构业务员由本级管理员创建,并由管理员分配权限。业务员负责职称工作办理。

  二、创建申报人员个人账号

  单位管理员负责实名创建本单位申报人员(包括编外、聘用人员)的个人账号,其账号为申报人员身份证号,创建完成后需通知申报人员登录系统申报界面(网址: https://hr.jxhrss.gov.cn/zcsb)进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按照操作提示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学历资历、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绩和个人小结等信息,并扫描上传相应的佐证材料。

  三、时间安排

  1.9月25日前,各级职称办、主管部门、人才交流中心及单位完成组织机构创建。

  2.9月26-27日,各级职称办对本级创建的所有组织机构信息及隶属关系进行审核确认。

  3.9月29日前,单位完成申报人员个人账户创建,并通知申报人员申报。

  4.10月20日前,申报人员完成网上职称申报。

  5.11月3日前,各单位、主管部门、职称办完成网上资格审查。

  四、加大培训宣传力度

  各地、各单位要组织相关人员特别是今年申报职称人员进行培训,认真学习相关的培训资料,熟悉掌握系统,并按照时间要求落实各项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使专业技术人员知晓使用系统申报职称,在实践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系统咨询电话:0791-83969684、18970996140、18970996141、18970996145

  省人社厅信息中心咨询电话:0791-86658210

  省职称办咨询电话:0791-86386293

  附件:

  1.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操作手册-各级职称办

  2.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操作手册-主管单位

  3.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操作手册-单位

  4.江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评审系统操作手册-个人(附件请直接进入系统下载)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9月15日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主办:mobile28365-365    
地址:宜春市行政中心宜阳大厦西座8-9楼 邮编336000   联系电话:0795-3224926
技术支持:宜春市政务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赣ICP备140033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