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卫党发〔2017〕61号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委机关各科室:
根据市委组织部宜组函〔2017〕61号精神,经委党委研究决定,任命:
葛多云同志任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科科长;
陈玉同志任市爱国卫生监督支队队长(聘任期三年)。
以上同志的任职时间从2017年6月27日起算。
中共mobile28365-365委员会
2017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