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卫党发〔2017〕51号
市直各医疗卫生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宜组函〔2017〕36号文件精神,经委党委研究决定,任命:
杜晓红同志为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副院长(聘任期为3年)。
中共mobile28365-365委员会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