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2018年中医药工作要点
2018年全市中医药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省卫生计生工作会、省中医药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医药法》和中医药振兴发展战略,以打造中医药强省的先行先试区和中医药振兴发展宜春样板为目标,以“一个升级(即做强做大市本级中医院)、两个依托(即依托“全国基层中医工作先进市”的复审和“深化中医药综合改革”)、三个结合(即“中医药与养生结合”、“中医药与养老结合”、“中医药与大健康产业结合”)”为抓手,精准发力,积极作为,促进中医药产业事业联动发展,加快中医药振兴发展步伐。
—— “一个升级”即做强做大市本级中医院。
通过对中心城区部分医疗资源进行优化盘活、整合归并,做大做强一所中医医院,健全我市中医药医疗健康服务体系,拓展中医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养生养老、保健康复综合能力,使之成为中医药特色突出、中医药全方位融入,集教学、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养生养老六大功能为一体的新型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有效发挥对所辖县市区中医医疗机构的辐射和带动作用,整体推进我市中医药事业发展。
——“两个依托”(即依托“全国基层中医工作先进市”创评和“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
一、依托“全国基层中医工作先进市”创评。全面启动“全国基层中医工作先进单位(地市级)”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全市整体中医药健康服务水平的提升,巩固好9个县(市、区)荣获“全国基层中医工作先进单位”的创建成果,打造全省中医工作的标杆。
(一)深入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继续做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建设,全面完成国家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项目,强化中央和省级财政中医药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和预算执行监管。加强县级中医医院建设,建成率达到100%。加大基层中医药适宜技术推广力度。
(二)做好中医药应急和传染病防控工作。参与新发、突发重大传染病防控等卫生应急工作,加强中医特色救治能力项目建设工作,扩大中医药治疗覆盖面。
(三)促进中西医协同。鼓励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进行中医药工作示范单位创建,加强非中医类医疗机构基层特色专科及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强化中西医结合理论学习和临床实践。
(四)加强中医药监督工作。加强中医药监督执法队伍建设,开展中医药监督知识与能力骨干培训。开展中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中药饮片使用专项检查。
二、依托 “深化中医药综合改革”。
(一)全面推进《中医药法》贯彻实施。开展中医药法实施调研,做好中医药法学习培训、普及宣讲工作,开展中医药法知识竞赛。配合落实省卫生计生委关于中医药法配套政策实施细则等相关工作。
(二)推进公立中医医院综合改革。以成立宜春市中医医疗集团为着力点,全面整合我市中医医疗资源,提升我市中医药服务整体实力。探索有利于中医药特色优势发挥的医院运行新机制。鼓励二级及以上中医医院配制院内传统中药制剂。配合推动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对中医治疗服务价格予以政策倾斜,充分体现中医药技术劳务价值。
(三)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继续落实《关于进一步深化基本医疗保险支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宜府办发〔2017〕86号),全面推行以按病种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鼓励万载县探索开展将“中药饮片、中药单方颗粒剂”纳入医保门诊统筹报销试点。
(四)推动建立分级诊疗制度。以强化“宜春市中医疾病防治专科联盟”发展为抓手,推动我市中医医联体建设,引导中医优质资源下沉和共享。推进中医药参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中医类别医师牵头基层或参加签约团队。
(五)加快推进社会办中医。落实《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促进有实力的社会办中医医院、中医诊所和门诊部(中医馆、国医堂)做大做强,推动连锁经营、规模发展。
(六)加强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准入。实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配合省局做好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工作。建设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国家基地。做好中医类别医师资格考试工作。
(七)完善中医药人才评价褒奖机制。组织开展市级“名中医”、“中药炮制大师”评选活动。积极组织各地参与“第四届江西省名中医”评选。
(八)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实施中医药人才培养“杏林计划”,加强中医药学科带头人和技术骨干培训,培养具有深厚中医理论功底、扎实中医临床诊疗能力的高层次中医药人才。
(九)深化中医药继续教育。完善我市中医药继续教育制度,实施好中医药继续教育项目。举办面向基层医生的中医药知识、理论和适宜技术培训。开展“西学中”人才培训工作,壮大中医药人员队伍。
(十)加强中医药基层人才培养。继续加强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项目建设。推进中医类别全科医生培养,继续实施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培养。开展基层卫生技术人员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加强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建设,强化师资培养,严格结业考核和评估,提升培训质量。
——三个结合(即“中医药与养生结合”、“中医药与养老结合”、“中医药与健康城市及大健康产业结合”
一、促进中医药与养生结合。
(一)推动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之间相互配合、优势互补、协同发展。支持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保健咨询等技术支持,配合开展中医养生保健机构从业人员的中医药知识与技能培训。
(二)加强中医药传承。推进中药炮制技术的传承基地数据库建设。开展对中医药民间特色药方的调查、挖掘整理、研究评价。推广“治未病”等特色技术疗法。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和服务水平。
(三)加强中药资源保护与利用。开展第四次全国中药资源普查,完成新增普查县的中药资源普查工作,同时做好普查工作成果的转化应用。持续实施中药标准化项目工作,加强对全省项目建设单位中药饮片及中成药品种的监督管理,切实推进项目实施。
二、促进中医药与养老结合。
(一)鼓励二级以上中医医院与养老机构开展合作。落实《关于促进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支持有中医特长的医师在养老机构开展疾病预防、营养等非诊疗性健康服务。对第三人民医院老年公寓、新建老年公寓、化成护理院等已经具备一定规模的医养结合机构,注入中医药元素。
(二)进一步发挥中医药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中的作用。继续做好老年人中医体质辨识和儿童中医调养服务,提高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到40%,深化中医药在预防保健、健康促进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中医药与健康城市及大健康产业结合。
(一)创建中医药健康特色城市。宜春是全国首批38个健康城市试点,为充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我们把中医药特色和健康城市创建进一步深度融合,以中医药理念,引领健康城市创建,将中医药元素注入到城市管理、建设、发展的各个环节。
(二)推动中医药健康旅游产业发展。配合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与医养旅游等方面的跨界合作,探索以中医药服务体验为主题,融中医疗养、康复、保健等与旅游于一体的中医药大健康产业,形成中医药健康旅游新业态。
(三)推动中医药文化传承创新。深化中医药机构文化建设。推动中医药文化进校园、进课堂、进教材。实施中医药健康文化提升工程。积极开展“中医中药中国行—中医药健康文化推进行动”、“中医药宣传周”、“中医药健康文化知识大赛”、“‘中医故事’评选”等活动。做好中医药健康文化素养调查,鼓励中医药影视、动漫、游戏等文化精品创作,促进中医药文化产业发展。
(四)打造中医药健康服务传播平台。大力拓展中医药健康服务与互联网融合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广播电台、电视频道、APP软件等媒体作用,拓宽传播渠道,提高中医药知识和认知度。开展持续性的社区、医院宣传,并在行业内推广,充分发挥平台综合优势,拓展服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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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