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宜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申请增挂
“江西省热敏灸医院宜春分院”的批复
宜卫中医字[2017]20号
宜春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你院提交的《关于增挂“江西省热敏灸医院宜春分院”的申请》(宜市中西医字[2017]14号)收悉,根据省中医药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公布江西省第三批中医康复(热敏灸)联盟成员单位名单的通知》(赣卫中医字[2017]24号)文件要求, 各联盟成员单位在2017年12月底前应挂牌运营,并同时办理执业许可手续。经研究核查,我委认为你院已达到相关标准,同意你院增挂“江西省热敏灸医院宜春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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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