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增设诊疗科目的批复
宜卫中字[2016]19号
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你院《关于我院增设诊疗科目的请示》(宜市中西结字[2016]17号)收悉,经研究,同意你院设置健康体检科和中医科(含内科专业、外科专业、妇科专业、儿科专业、骨伤科专业、推拿科专业、康复医学专业、预防保健科专业)。请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并加强医院管理,不断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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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