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和《全省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结合我市卫生计生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
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法治宜春建设新要求和“十三五”卫生计生发展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提升我市卫生计生系统依法治理理念,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
主要目标。依法治理进一步深化,依法行政、依法执业的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广大卫生计生干部职工和从业人员的法治观念。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认真组织好“12·4”国家宪法日集中宣传活动。进一步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等依法行政领域法律法规的学习,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及省、市相关文件,推动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树立“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意识,促进法治政府建设。
(二)深入学习宣传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规范医疗服务提供和服务行为的法律法规,切实维护患者合法权益和正常医疗秩序。按照国家、省要求,大力宣传《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精神卫生法》、《献血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母婴保健法》、《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江西省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江西省禁止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规定》、《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办法》等法律法规。
(三)大力宣传与维护群众权益密切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食品安全、职业病防治等法律法规,增强广大人民群众依法维权意识。大力宣传侵权责任、医疗纠纷调处、疫苗异常反应和职业病诊断鉴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维护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宣传《刑法修正案(九)》等,维持正常医疗秩序。
三、对象和要求
(一)切实加强卫生计生系统领导干部的法治宣传教育。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各单位党委(党总支)中心组学习内容,切实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完善卫生计生系统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组织好国家工作人员每年学法专题规定的法治课程学习,并参加年度考法。加强各级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每年集中学习法律的时间不得少于20小时。
(二)深入开展医疗卫生人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法治宣传教育。继续开展医疗卫生机构在岗人员的卫生计生法律知识学习,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切实做到依法执业和依法履职。加强反腐倡廉和治理商业贿赂等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学习,增强廉洁行医自觉性。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窗口人员的法律知识培训,深化“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提高服务质量。
(三)广泛开展面向社会的卫生计生法治宣传教育。利用各类主题宣传周(日),宣传与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特别是加大食品安全、疾病预防控制、职业病防治、计划生育等的宣传教育,增进广大人民群众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认识,引导其依法维权,自觉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相关企业单位等的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其树立诚信守法、爱岗敬业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办事、依法管理能力。
四、工作措施
(一)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各单位党委(党总支)要加强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党组织主要负责人是普法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健全普法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体系,健全激励机制,认真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和总结验收,及时总结推广典型经验,并按照有关规定表彰先进。
(二)健全普法责任制。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执法谁普法”、“谁用工谁负责”的普法责任制,完善卫生计生执法人员的以案释法制度,在执法实践中广泛开展以案释法和警示教育,使行政执法过程成为向群众弘扬法治精神的过程。要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切实履行学习宣传党内法规的职责,把党内法规作为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为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氛围。
(三)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创新。利用各种宣传周、宣传月、义诊等契机,深化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法律六进”主题活动,建立长效机制。创新载体阵地,充分利用广场、公园等公共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在卫生计生政务大厅或相关服务窗口增加法治宣传教育功能。积极运用公共活动场所电子显示屏等,推送法治宣传教育内容。加强新媒体新技术在普法中的运用,推进“互联网+法治宣传”行动,更好地运用微信、微博、客户端等开展普法活动。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法治宣传教育把法治宣传教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等内容。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领导体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机构建设。党委(党总支)应支持普法工作的开展,保障普法工作必要的经费。
(二)加强指导督导。各单位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机构每年要将工作情况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认真总结推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好经验、好做法,推进卫生计生系统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深入。
(三)做好组织实施。“七五”普法从2016年开始实施,至2020年结束。各地、各单位要在认真总结“六五”普法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本实施意见,研究制定“七五”普法具体贯彻落实措施, 于2016年12月底前报我委;2018年开展“七五”普法中期检查督导和评估。2020年,组织开展“七五”普法检查验收工作,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