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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计生工作简报第2期
信息来源:秘书科  更新时间:16-09-16 10:4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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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春市“省级危重症孕产妇急救演练”工作

  获得省卫生计生委通报表彰

  日前,省卫生计生委下发通报,对在我市举办的“江西省危重症孕产妇急救演练”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宜春市卫计委、宜春市妇幼保健院予以通报表扬。

  6月30日,全省危重症孕产妇急救演练在宜春市举办。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李晓琼现场观摩演练并讲话,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赖国根致辞,市卫生计生委主任余定新出席。

  危重症孕产妇急救演练现场设在宜春市妇幼保健院,以一名高龄产妇患凶险性前置胎盘为假想,涉及院前急救转运、院内门急诊处置、病房急救、院内急救预案启动、剖宫产手术、失血性休克处理、早产新生儿抢救、子宫切除等多个环节,整个演练过程严格按照既定的演练模板和诊疗规范操作。

  李晓琼副主任在会上做了总结讲话,要求各地各机构要充分认识危重孕产妇管理救治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提高危重孕产妇管理救治意识,在全面实行两孩政策中把此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各妇幼保健机构要切实提高危重症孕产妇管理救治能力。省级产科及急救方面专家进行了专业点评。

  参加现场演练观摩的有省卫计委妇幼处、医政医管处、基层卫生处和中医处负责同志,11个设区市卫计委分管领导、妇幼科长、妇幼保健院院长及产科主任和部分县(市、区)妇幼保健院长等120余人。(妇幼科)

  市卫生计生委荣获市直机关“颂歌献给党,唱响中国梦”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歌咏比赛一等奖

  6月30日晚,宜春市直机关“颂歌献给党,唱响中国梦”纪念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歌咏比赛决赛在市文化艺术中心隆重举行。经过预赛,市直机关共12支代表队参加决赛。市卫生计生委代表队以其高昂的气势、激情的表演和崭新的风貌演绎了经典歌曲《在灿烂阳光下》,在众多合唱队中脱颖而出,以最高分荣获比赛一等奖,并将演唱会推向高潮。余定新主任等委领导亲自参与比赛。

  这是宜春市卫生计生系统自2015年5月合并后整合力量、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奋力拼搏的结果。通过这次合唱,进一步凝聚了人心,提升了士气,充分展示了宜春卫生计生系统不怕苦、敢吃苦、勇争第一的精神风貌。(秘书科)

  靖安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成效显著

  靖安县以改革促创新、以绩效强管理,多措并举扎实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各项工作。仅2016年上半年,全县4所公立医院共收治门急诊病人100476人,住院病人5758人,出院人次5801人,出院人次同比增长6%;药品总收入1782.98 万元,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药品收入356.6万元,CT检查费下调后减少了11.54万元,手术费、护理费等上调后增加了102.75万元,实际让利群众265.39万元。

  (一)组织到位。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启动以来,成立了以县长任组长,常务副县长及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的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包括发改、编办、财政、人社、物价、卫计等14个部门,多次组织召开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协调推进会,为改革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印发了《靖安县县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工作目标,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

  (二)投入到位。一是实施药品零差率销售。从2015年11月1日起,县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宫防所四所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有效缓解了群众用药负担。二是开展摸底调查。对四所县级公立医院编制数、床位数、人员数及财务情况进行了摸底调查测算,为改革各项工作做好铺垫。三是财政投入执行到位。我县“三确保一补贴一不准”政策已落实到位,财政投入共计1486.69万元。2015-2016年省级拨付给靖安县的医改专项补助资金共计360.3万元,已足额列入财政预算,并拨付给四所县级公立医院,所有经费做到专款专用专账。

  (三)措施到位。一是全面实施绩效考核办法。出台了《靖安县公立医院绩效考核办法(试行)(靖医改字[2016]1号)》,四所公立医院根据《办法》相继制定了适合本单位的《绩效考核方案》。二是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县人民医院门诊大楼正在实施装修改扩建工程,院内土地进行了改造硬化;省里已下拨项目资金3650万元至县中医院新建项目工程;县妇幼保健院新建项目工程正在加快推进,目前已完成主体施工。三是加大人才队伍引进力度。根据需求,2016年计划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卫生专业人才充实到县直医疗卫生机构卫生专业人才队伍中;为了加大人才引进力度,酝酿起草了《靖安县加强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暂行办法》,已报县领导审阅。(赵丹凤)

  市卫生监督所:强化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工作

  近期, 宜春市卫生监督所与有关县市区卫生监督所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共同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市辖区涉水产品生产企业进行了一次卫生安全监督检查行动,切实保障饮用水卫生安全。

  本次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是针对全市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企业生产的输配水设备及水处理材料的产品。卫生监督员根据《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的相关要求,按照《江西省涉水产品生产企业经常性监督检查表》,对卫生许可批件、产品的配方、生产工艺、标签、说明书、产品执行标准、产品卫生安全性检测、生产原料、成品仓库、生产过程原始记录等方面,进行了逐项检查并填写。

  同时,分别对宜春市供水公司、宜春槟榔水业有限公司二家集中式供水单位,德和大酒店、青龙酒店、宜春职业技术学院等4家二次供水单位进行了一次全面供水卫生情况专项监督检查。对水源保护、制水到水质自检、生活饮用水污染应急处理方案及落实措施、卫生管理组织和制度、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采购等环节都进行了仔细检查,特别是对混凝-沉淀-过滤-消毒等生产流程中可能出现问题的关键控制环节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截至目前,共检查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生产企业9家,大部分企业能按照规范进行生产和自检;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个别企业的问题,卫生监督员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其限期整改。同时, 抽取3份出厂水、20份管网末梢水及4份二次供水水样送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验;送检水质水样均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达到“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要求。(易萍)

  宜春市卫生计生委                2016年7月1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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