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2017年全市药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宜卫药政字[2017]1号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直市管医疗机构:
现将《2017年全市药政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认真研究部署,全面贯彻落实,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为推进健康宜春建设,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做出更大贡献。
附件:2017年全市药政工作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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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4月21日
附件:
2017年全市药政工作要点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会议精神,2017年药政工作紧紧围绕全省药政工作会议精神和《2017年全省药政工作要点》,以建设健康宜春为目标,巩固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运行机制,深化药品保障供应制度改革,全面推进糖尿病分级诊疗试点工作,稳步提升药事服务和药政管理能力。
一、严格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健全基层运行机制
(一)巩固基药补助资金补偿。落实资金配套,及时拨付补助资金,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加强补助资金考核结算,确保考核数据真实准确,通报考核结果,确保考核工作公平公正。通过资金考核,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调动医疗机构工作积极性。
(二)落实医药购销领域不良记录管理政策。巩固医药购销领域不良行为共防共治机制,严格执行市场清退制度,规范行业行为。建立部门信息共享和信息披露制度,加强日常信息监测收集和上报。维护健康有序药品流通市场环境,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等行为的涉案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决不姑息;对涉案的药品生产流通企业,依法依规严惩不贷。
(三)巩固药品采购使用监测。重点对公立医院药品使用药占比、基本药物、辅助用药、排名前三十位药品使用进行重点监测,对突出问题进行通报警示,对一些易滥用、用量大的辅助用药要及时干预,严格实行季度通报。加强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环节监管,保证医院所有药品均通过省级平台采购,并且数据真实可靠。医疗机构要加强内部信息公开管理,要将药品采购使用情况作为院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每季度公开药品价格、用量、药占比等信息。健全短缺药品、低价药品监测预警机制。
(四)实施挂网药品议价谈判工作。
贯彻落实《在公立医疗机构药品采购中推行“两票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国医改办发〔2016〕4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政策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13号)文件精神,落实《关于印发江西省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联合体议价采购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赣药招办字[2016]10号)的要求,推进以市为单位对挂网药品议价谈判工作。推行药品购销“两票制”,坚决挤掉药品价格虚高的水分。
二、切实提高合理用药水平,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一)开展药品合理使用培训。充分利用网络平台等载体,推进合理用药培训;健康报最新推出的《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专题讲座》网络培训课程已经上线使用,各地要精心组织,合理安排,重点督促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临床和药学人员开展新课程的网络学习,要加强网络学习的监测,及时通报培训进展,营造浓烈的学习氛围。
(二)巩固医疗机构处方点评。开展常态化的处方点评,定期组织专家开展示范点评,规范处方点评方法,改进处方点评标准和质量。医疗机构要将处方点评结果与医务人员的绩效工资、考核奖惩、职称晋升挂钩,并并建立约谈制度。逐步开展中药饮片处方点评工作。
三、稳步开展以路径管理推进糖尿病分级诊疗试点工作,全面提升基层糖尿病防治能力。
(一)完善基本诊疗路径。稳步提升基本诊疗路径实施质量,开展常态化路径实施的监督抽查;全面推开糖尿病路径管理工作,逐步提升基层承担糖尿病分级诊疗的能力;与国医馆的建设相结合,开展10个中医基本诊疗路径,提升中医服务能力;全面推深入推进路径管理病种收费改革工作,开展定额收(付)费测算,进一步扩大按病种收费的病种数量,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和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二)推进糖尿病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开展对糖尿病医师、护士、健康促进师和药师分类培训;组织好糖尿病医师对筛查在档的糖尿病患者开展签约服务,糖尿病患者签约服务覆盖率要达到60%以上,并明确签约服务包的具体内容,包括基本医疗、健康咨询、生活方式干预和优先转诊等服务允许基层开具慢性病长处方。
(三)打造糖尿病“四师共管”模式。基层糖尿病医师负责患者筛查及并发症初筛、管理稳定期糖尿病患者,将病情控制不良的患者及时转诊至专科医生。护师负责糖尿病护理和健康教育,在饮食、运动等方面加以指导。健康促进师负责患者建档、分类干预、随访管理、健康教育、双向转诊、患者自我管理等工作。药师负责指导糖尿病临床合理用药。
(四)加强糖尿病分级诊疗信息监测。对糖尿病患者筛查建档、门诊和住院人次、控制满意情况、双向转诊等进行分类统计。以糖尿病为突破口,初步形成“大医院放得开、基层接得住、病人愿意转”的糖尿病双向转诊格局。
四、落实药品配备管理使用政策,完成药品编码统一。
(一)落实国家定点生产药品采购使用政策。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公立医院全部配备使用定点生产品种。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采购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按照合同约定及时付款。协调工信、价格、药品监管主管部门对定点生产品种的供应、价格、质量进行监测,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保障有效供应和合理使用。
(二)落实医疗机构药品配备使用管理政策。严格落实修订后的《江西省医疗机构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管理规定》(赣卫药政发〔2016〕3号)。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按照规定比例全面配备、优先使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强化基本药物配备使用的主导地位,并与基层用药有效衔接。
(三)推进医疗机构药品编码统一。根据省卫生计生委药政处工作安排,结合本地实际,完成统一医疗卫生机构药品编码标准工作。健全信息安全责任机制,防止药品采购、药品使用、处方等信息泄露。
五、加强用药错误防范体系建设,降低病人用药安全风险。
积极参与《应对全球病人用药安全挑战》行动,增强用药体系中处方、配药、施药及病人等环节的安全管理和每一环节的有效衔接。推动建立用药错误监测、报告、评价及防范体系,鼓励各级医疗机构和病人主动向用药安全网络报告用药错误和不良反应事件,将药物警戒关注范围从罕见的药物不良事件扩大到用药错误。推动医疗机构应用安全用药科技创新成果(医嘱录入系统、电子处方、静脉药物配置中心,临床决策支持软件等),开发用药安全警示系统对临床用药问题实时预警,变事后评价点评为过程监管。推进制订、落实制度化,标准化用药政策和执业程序,降低病人用药安全风险。
六、加强教育培训,提升药政药学队伍素质和服务能力。
加强药政管理干部教育培训和交流学习,推进依法廉洁执政,严明政治纪律,夯实工作作风,提升行政效能。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医德医风建设和行业自律,落实药学人才发展规划,从数量、质量和结构上全面提升药师队伍服务临床能力。加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基层医疗机构药学人员的帮扶、支持,积极探索药师多点执业有效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