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卫计药字〔2016〕7号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药具股(站):
为贯彻落实省卫生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16年全省计划生育药具“宣传服务月”活动的通知》精神,进一步深入开展宣传国家免费药具政策和扩大药具发放渠道,增强避孕节育意识,关爱生殖健康,根据省年度工作部署,决定将8月定为药具“宣传服务月”,在全市集中开展药具宣传咨询和服务活动,现将有活动方案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体
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和服务的机构。
二、活动时间
2016年8月1日至8月31日。
三、活动内容
2016年计划生育药具“宣传服务月”活动以“关爱生殖健康,药具自助服务”为主题,重点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活动:
(一)启动仪式
各地根据活动主题,结合自身实际,于8月10日前举办2016计划生育药具“宣传服务月”活动启动仪式。
(二)宣传
1、媒体宣传。利用广播、电视、电台、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体,宣传国家免费药具政策、领取渠道和使用知识。有条件的地方,可在宣传服务月期间集中播放国家免费药具发放公益广告宣传片。
2、户外宣传。县市区(含新区、开发区、风景区)可在所在地交通要道处或公共场所统一悬挂“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国家提供免费避孕药具”大型宣传牌。县计生服务站和乡计生服务所悬挂宣传条幅;各乡(镇、街道)制作宣传展板或海报,在人口密集地醒目位置宣传;各村(社区)利用橱窗和书写墙体标语进行宣传。
3、现场宣传。各县(市、区)可在广场、车站、集贸市场、风景区等人口密集地组织大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各地还可结合实际,组织开展走进机关、走进学校、走进军营、走进渔港、走进景区、走进工地等专题活动;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应组织文艺宣传队,精心编排药具宣传节目,深入村(居)演出,活跃群众文化生活。
(三)服务
1、城区发放服务。一是组织“十进”送药具活动,由“十进”工作责任单位集中时间、人员开展送药具、宣传品上门服务;二是在计生服务机构诊察室、办证窗口提供药具发放服务;三是在开展现场咨询服务活动时发放免费药具;四是加大宣传药具自助发放机放置地点信息和使用方法。
2、农村发放服务。一是针对药具使用对象“八种人”,开展送药具上门、送指导上门、送随访上门的“三送”活动;二是向农村生育了一女孩的家庭提供药具服务,满足其生育调节需求;三是在农村连锁超市、村卫生室等处发放国家免费药具。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药具管理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各级药具管理部门务必保证活动经费,抓好任务落实,将活动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迅速掀起宣传服务月活动的热潮,在全市形成浓厚的活动舆论氛围。
(二)注重取得实效。省、市卫生计生委药具站将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并列入年度考核,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三)认真总结经验。宣传服务月期间,各地要注重收集保存宣传服务活动的影像及文字资料,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药具股要及时将辖区内开展活动的工作信息以电子版报送市卫生计生委药具站;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的总结内容要有本地区宣传活动照片资料、悬挂宣传牌(条幅、标语)数量和药具发放单位数、人数、品种及数量等情况的统计汇总,并将宣传服务月的工作情况形成专题总结报告,于9月2日前以电子版报送市卫生计生委药具站。(电子邮箱:ycjswyjz@126.com,电话:0795-3285709)
宜春市卫生计生委药具站
2016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