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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宣传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信息宣传办  更新时间:17-07-14 09:1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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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全市卫生计生宣传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全省、全市卫生与健康大会要求,以新形势下党的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以推进健康江西建设为主线,紧紧围绕全市卫生计生中心工作,着力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切实做好社会宣传和文化建设,大力推进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让党和国家的惠民政策深入人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为全面推动全市卫生计生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思想舆论保障和良好精神文化条件。

  一、加强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一)加大新闻宣传力度。落实“4·2·1”新闻发布制度,及时通报和解读新出台的卫生计生领域重大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新闻发布机制,提升新闻发布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国家《卫生计生重大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和《江西省卫生计生委新闻宣传工作制度》,健全重要政策解读机制,促进政策文件与解读方案同步起草、同步审批、同步发布。加强媒体联络与服务,组织媒体深入报道卫生计生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形成宣传声势。加强与江西广播电视台、江西日报等主流媒体的沟通,重点做好新闻宣传报道选题报送。县(市、区)和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在《江西日报》和“江西新闻联播”上稿分别不少于2篇(条)、1篇(条),在宜春日报和“宜春新闻”上稿分别不少于10篇(条)、5篇(条)。

  (二)增强舆论引导能力。完善舆情研判和综合处置机制,加强舆情监测综合指挥系统建设,做好涉宜卫生计生舆情动态监测。针对卫生计生领域重要舆情,按照有关处置规定,严格执行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积极主动做好舆论热点引导,明确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强化正面宣传,切实增强舆论引导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适应互联网舆论引导方式,营造良好网上舆论氛围。

  (三)打造权威发布平台。加强委官方网站建设,打造卫生计生信息发布第一平台,强化官方网站便民服务、信息查询和网上办事功能。各县市区及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微博、微信、新闻客户端等平台建设,打造新媒体矩阵,实现信息实时变流与共享,全方位提升新媒体传播影响力。加强与相关媒体尤其是中国江西网(大江网)宜春分站、江西网络广播电视台宜春频道的合作,打造主流媒体卫生计生专栏品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我市卫生计生工作成就和亮点。

  二、提升社会宣传影响力(四)深入开展卫生计生主题宣传。按照《2017年健康中国行一合理膳食宣传教育活动方案》要求,围绕推进健康宜春建设、深化医改、基本卫生计生公共服务、健康扶贫、改善医疗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等主题,主动策划开展宣传活动,多形式、多角度展示我市卫生计生工作进展和成效,总结推广基层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便民、利民、惠民措施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获得感。深入推进“十三五”期间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做好婚育文明建设。充分利用卫生计生节日纪念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做好重大疾病防治、幸福家庭创建、关爱女孩、医养结合等宣传工作。

  (五)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引领作用。创新卫生计生系统先进典型宣传形式,充分发掘各地、各领域先进单位和先进工作者的典型事迹,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弘扬卫生计生职业精神。进一步完善典型学习活动机制,大力弘扬先进典型事迹。继续做好和参与“寻找江西最美医生”“感动中国”等大型宣传活动,提高典型宣侍工作水平,增强先进典型的感染力和影响力。

  三、推进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六)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打造全民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品牌,继续开展“健康中国行-律动赣鄱地”活动,重点围绕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控烟限酒、心理健康等主题,普及健康知识与技能,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建立健康知识和技能核心信息发布制度,建设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打造权威科普平台。大力推进健康促进县(区)建设,继续创建健康促进场所。

  (七)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建设。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启动地方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建设试点,在县、乡、村级卫生计生服务机构明确承担健康教育任务,因地制宜推行基层计划生育专干转岗培训承担健康教育职能。加快推进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和基地建设,提升1 2320卫生热线服务水平。

  (八)做好控烟履约工作。开展控烟宣传教育,举办世界无烟日主题宣传和烟草控制大众传播活动。继续巩固无烟卫生计生系统创建工作,大力推进无烟政府机关、无烟医院、无烟学校、无烟企业创建工作,开展无烟单位评选评审工作。加强戒烟服务网络建设,规范戒烟门诊建设和戒烟热线服务。

  (九)加强健康素养监测评价。各地要建立健康素养监测体系,健全本级监测和评价制度。要指导各地做好健康素养和烟草流行监测。2017年我市健康素养监测点覆盖全市所有县市区,健全市级健康素养水平监测评价体系。

  (十)推进健康城市示范工程建设。在宜春市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开展健康细胞创建工作。坚持示范引领,以点带面,重点推进社区、家庭、学校(托幼机构)、机关、医院、企业6类健康细胞建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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