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单位概况 | 政务公开 | 业务工作 | 网上办事 | 互动交流 | 友情链接
   今天是:
 信息检索:
当前位置:首页>>>政务公开>>>业务工作>>>新闻宣传
卫生计生工作简报第10期
信息来源:信息宣传办  更新时间:17-07-14 08:55:00
收藏
打印
关闭
字体:【  

工作动态

 

★中国计生协“生育关怀携手行”项目走进宜春

525日上午,中国计生协2017年“生育关怀携手行—家庭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健康教育活动宜春启动仪式在宜举行,省计生协专职副会长刘慧玲出席并讲话。

作为2017年全国家庭健康素养促进试点城市之一,宜春市将以“家庭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为主题开展一系列健康教育活动,积极营造有利于提高群众健康素养的社会环境。

启动仪式结束后,全国健康教育专家、北京天坛医院心内科原主任刘玄重教授作了以《让生命之树常青》为题的健康讲座。(信息宣传办)

★全国控烟能力培训班暨中国戒烟联盟医者先行启动会在我市举办

54日至5日,全国控烟能力培训班暨中国戒烟联盟医者先行启动会在我市举办。国家卫生计生委宣传司宋树立副司长讲话,省计生协副会长刘慧玲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兰亚青到会并致辞,来自全国各地31家戒烟联盟单位代表和江西省部分代表100余人参加培训会。

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技术官员介绍了全球控烟工作进展以及强化医生在应对烟草相关疾病领域的责任,中日友好医院、北京市、西安市、江西省代表分别做了控烟工作经验介绍。(健康教育所)

2016年度“健康中国”传播优秀作品征集活动总结会在宜召开

55日, 2016年度健康中国传播优秀作品征集活动总结会在宜召开,会议通报了2016年度健康中国传播优秀作品征集活动开展情况并颁奖。国家卫生计生委宣教司副司长宋树立出席总结会,省卫生计生委副主任朱烈滨致辞,市人民政府兰亚青副市长看望与会代表。各省(区、市)卫生计生委宣传处处长、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办公室、人口计生委宣传处负责人参加会议。(信息宣传办)

★宜春市人民医院北院区528日正式投入使用

经过四年多的筹备建设,市人民医院北院区建设项目于528日顺利竣工并正式投入使用。宜春市人民医院北院区项目位于宜阳新区锦绣大道1061号,占地面积274亩,总建筑面积163074平方米,总投资约9.1亿元,设置床位1000张。北院区作为国家住院医生规范化培养基地,有高级专业技术人员268人,博硕研究生142人。(市人民医院)

★宜春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挂牌成立

511日,宜春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正式挂牌成立,实现了卫生计生执法资源的优化整合。

宜春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是在原宜春市卫生监督所的基础上,整合计划生育、中医服务执法职能组建而成,主要负责监督检查辖区内卫生计生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依法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医疗服务、传染病防治、计划生育和中医服务等综合监督行政执法工作,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市卫生计生执法监督局)

 

市卫生计生委多举措夯实民营医疗机构党建工作

 

今年以来,市卫计委把民营医院党建工作有形覆盖有效覆盖,作为整治基层党组织建设干部作风方面存在问题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

一是理顺党建工作管理模式。规定凡属民营医疗机构的党员,包括流动党员实行双重管理(即民营医疗机构的党员既隶属所在地党组织,也隶属民营医疗机构党支部),使流动党员过上正常的组织生活。

二是全面落实党建工作制度。建立委党委班子成员民营医院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选派机关支部书记、委员和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民营医疗机构党建指导员,包干负责党建指导工作。将党建工作纳入民营医疗机构年检内容,纳入考核范围,党建和业务一起抓,同促进。

三是加大党组织组建力度。坚持应建必建、应派必派的原则,对有3名以上正式党员的民营医疗机构,原则上都要单独组建党组织。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按照一管五1个党支部覆盖5家社会组织)的标准,就近与其他民营医疗机构建立联合党支部。

四是严格党内组织生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积极探索支部主题活动日,积极开展公益义诊、纪念征文、知识竞赛、读红色经典等活动。规范民营医疗机构党费交纳工作,实行党费日制度,每月1号为党费日,党员主动按时按标准向医院党支部交纳党费。

五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争取民营医疗机构法人代表(出资人)将党建工作经费纳入管理费用列支,鼓励采取企业赞助、党员自愿捐助等方式,拓宽经费来源。民营医疗机构党员上交的党费全额下拨,委党委从留存党费中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工作开展好的党组织和党务工作者一定奖励。

六是创新党组织活动方式。支持具备条件的民营医疗机构按照六有标准,推进党组织活动场所规范化建设,规定每个支部每年组织开展党员义诊咨询活动或集中接受红色传统教育不少于1次。结合党员两亮一争活动,在民营医院开展党员示范岗创建,按照党员总数15%的比例,由委机关党委授予党员示范岗标牌,实行滚动管理。

目前,共建立党委班子联系点12个,选派民营党建工作指导员14名,指导新增民营医院单独党支部3个,发展新党员1名,组织开展民营医院党员义诊活动4次,流动党员和党费管理体制基本理顺,民营医疗机构组织生活日趋规范。(机关党委)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 联系我们
主办:mobile28365-365    
地址:宜春市行政中心宜阳大厦西座8-9楼 邮编336000   联系电话:0795-3224926
技术支持:宜春市政务信息化工作办公室    赣ICP备140033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