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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信息来源:  更新时间:18-01-04 16:3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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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卫生计生委:

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工作部署,20177月,我委组织开展了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为进一步推进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升城乡居民政策知晓率和服务获得感,经研究决定,再次组织开展全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服务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和主题

201811日至春节前夕,各地以“基本公共卫生 我服务你健康”为主题开展宣传服务活动。

二、活动内容

(一)加强政策宣传解读。按照《江西省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赣卫办基层字〔201712号)有关要求,积极传播国家主题宣传海报、公益广告和电子微页,以签约服务、义诊、咨询、健康教育为载体,统一印制、发放、张贴宣传资料,告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类别、内容、对象和免费政策,宣传自我保健、健康生活方式、爱国卫生和防病治病等知识技能,使不同人群了解、熟知与自身相关的服务内容、权利义务、健康常识。

(二)突出落实健康服务。在加强项目宣传的同时,要以服务供给为主体,进一步提高基层医疗卫生资源的利用率。通过活动,进一步梳理、核对城乡居民健康档案有关信息,进一步核实核准、动态更新健康档案;组织医务人员,携带必要的检验检查设备,在活动场所,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要求,对重点人群进行健康体检和随访服务;积极开展义诊咨询服务,指导疾病预防,推广健康知识;按照自愿原则,积极与城乡居民建立签约服务关系,进一步筛查发现慢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并预约其检查与治疗。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宣传服务月活动是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成效、提升居民感受度的有效措施,也是年度项目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各地务必高度重视,把宣传服务活动列入年度重点工作,县级卫生计生委特别要加强与地方电视台、公交、市政等部门联系,强化项目宣传内容在公共媒体上的展示,推进活动广泛深入开展。

(二)统一部署。省、市、县三级要加强工作部署,以县(市、区)为主体,结合年度项目宣传工作计划,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五进”活动和常规健康管理服务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开展主题宣传服务活动。要将县级公立医院、卫生专业机构、养老机构等重点人群密集场所纳入宣传范围,播放宣传短片,张贴宣传资料。

(三)分级负责。以乡(镇)、街道为单位,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别开展至少一次大型公共场所宣传服务活动;乡镇(街道)卫计办要发挥协调作用,做好辖区公共场所、城市住宅小区等人员聚集地的宣传工作;村卫计专干与乡村医生要共同做好健康教育、宣传资料发放等工作。对于属于项目管理对象的,要规范落实健康管理服务内容。

(四)协同推进。将宣传服务月活动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流动人口关怀关爱行动、健康扶贫冬季暖心服务等活动有机结合,集中资源,共同推进。特别要加强辖区内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所属人员的政策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形成声势,切实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知晓率和可及性。

(五)总结经验。宣传服务月活动是年度项目绩效考核内容之一,各地各单位要通过视频、图片形式详细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并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汇总、整理工作,并多渠道报道辖区宣传服务活动开展情况。同时,要深入挖掘和总结在宣传活动中形成的典型做法和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建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宣传的长效机制。

 

 

 

                                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

                                                                    2017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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