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府字〔2018〕7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17年,全省各地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继续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意见》(厅字〔2016〕13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完善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赣办字〔2016〕81号)等文件要求,稳步实施全面两孩政策,积极推进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制度改革,大力夯实计划生育基层基础,探索建立生育全程服务机制,计划生育工作呈现新气象,取得新进展。为鼓励先进,推动工作,经考核评估,省政府决定,将2017年度全省计划生育工作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2017年度全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设区市(5个)
上饶市、吉安市、赣州市、宜春市、南昌市
二、2017年度全省计划生育工作先进县(市、区)(35个)
一等:弋阳县、宜丰县、德安县、西湖区、青原区
二等:寻乌县、万年县、南丰县、东湖区、吉州区、铜鼓县、昌江区、芦溪县、渝水区、贵溪市
三等:樟树市、德兴市、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浔阳区、浮梁县、上栗县、兴国县、都昌县、余干县、南城县、南昌县、崇义县、吉安县、莲花县、石城县、修水县、遂川县、广昌县、奉新县、宁都县
三、2017年度全省计划生育工作创新单位(3个)
余江县、铅山县、新建区
2018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