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防护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市直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精神,进一步提高卫生计生信息系统安全防护与信息安全水平。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江西省医院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卫规划字〔2016〕2号)要求,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积极做好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一是各单位应自行确定重要的信息系统及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级别并进行定级备案。
二是各单位应加强对网络与信息安全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落实安全责任。建立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确保网络与信息系统安全。
三是各单位要积极开展网络安全检测与风险评估,确定整改需求,对信息系统进行加固和完善。并请市直医疗卫生单位于2017年7月14日前将网络安全检测与风险评估报告报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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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