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卫规划字[2015]152号
各县市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市直医疗单位: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省卫生计生委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卫办综字〔2015〕21号)要求,制定《宜春市卫生计生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切实做好夏季火灾防控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
请各地、各单位6月27日前上报夏季消防检查实施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9月1日前上报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总结。有关材料报市卫生计生委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划信息科),联系人:陈星,电子邮箱:ycrkxx@sina.com,联系电话:3199126,13607959382。
附件:宜春市卫生计生委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宜春市卫生计生委
2015年6月19日
宜春市卫生计生系统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
为切实加强我市卫生计生系统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把握消防工作主动权,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按照省卫生计生委统一部署,从2015年5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市卫生计生系统集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单位要密切配合,组织干部职工全面参与,集中开展以夏季火灾隐患整治、公共消防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消防安全宣传为主要内容的夏季消防检查,进一步落实责任部门的监管责任,提高自我管理水平,夯实消防基础,增强全系统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夏季全市卫生计生系统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重大活动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的火灾,有效预防较大亡人火灾,切实减少一般亡人火灾。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夏季火灾隐患整治
1、各责任部门要严格落实监管职责,认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医疗机构要按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发布的《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范》,进一步修订完善本单位消防工作制度,实行标准化管理和开展达标创建,并认真开展《医院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地方标准的宣传贯彻工作。
2、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主要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和保安等五类人员培训,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消防设施运行和维护保养,日常消防检查巡查,防火防爆防雷防泄漏措施,储备灭火药剂,用火用电管理,部门监管责任,建立长效机制,人员安全疏散,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组织演练,建立志愿消防队,工作人员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
3、加大整改落实措施,通过检查发现消防车通道堵塞、防火间距不足、无消防水源、建筑耐火等级低、安全疏散通道不足或出口不畅通、建筑消防设施缺少或损坏、违规住人、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混乱等问题,督促有关部门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时限和要求,落实整改措施,确保整改到位。
4、对以往遗留的重大火灾隐患进行集中攻坚,对难以解决的重大隐患,相关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跟踪督促整改。
5、对属地消防工作考核中指出的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整改到位。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
1、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引导干部职工查找身边火灾隐患、学习防火灭火知识技能,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工作人员“一懂三会”教育培训,发放防火公约、组织工作人员开展疏散演练。
2、充分利用有效媒体宣传消防知识。积极在主流媒体主动刊播本单位夏季消防检查动态,宣传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在有影响的电视、报刊推出消防专题报道,充分利用微博、微信、微视等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发送消防安全常识和业务指导信息,重大活动及节庆向“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大力开展系列消防“微互动”,积极宣传报道有感人事迹的先进典型。
3、发挥消防科普基地作用。要积极组织单位职工到消防科普教育场馆参观体验。
三、工作步骤
夏季消防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底前)。各地、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职责任务,召开会议进行专题部署,组织对所有检查人员进行培训,利用宣传资源广泛发动,营造舆论声势。
(二)自查整改阶段(8月15日前)。各地、各单位要组织开展全面排查摸底,梳理遗留和新发现的火灾隐患,分门别类做好台账登记,落实整改部门、责任人、时间。
(三)全面检查阶段(9月10日前)。在市政府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下,委消防办将按照监管职责开展检查。对委直属单位检查发现的问题,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处理。各县市区卫生局、人口计生委按照属地消防部门的要求开展检查。
(四)总结考核阶段(9月20日前)。各地、各单位对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情况要进行分析,认真总结经验,查找工作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隐患整治的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健全机构。要充分认识开展夏季消防检查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加强消防现实斗争、夯实火灾防控基础、建立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市卫生计生委成立由党委委员、副主任周军任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市卫生计生委夏季消防检查领导小组,负责夏季消防检查的组织协调、调度指挥、督导考核等工作。各地、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具体负责组织、指导本地、本单位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要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任务,既要通过夏季消防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又要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系统火灾防控水平。
(二)加强领导,部门联动。各地、各单位要认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把夏季消防检查纳入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亲自督办,经常带队检查消防安全工作,解决消防安全布局和消防设施、消防装备建设等重大问题。要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本单位综治或社会服务管理平台。
(三)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地、各单位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领导干部要分片包干、靠前指挥,蹲点督导、跟踪问效。委消防办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开展督导检查,对组织有力、成效明显的,提出表扬;对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通报批评,并约谈相关领导;对发生亡人火灾的,严格实行责任倒查,对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宜春市卫生计生委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省卫生计生委夏季消防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卫办综字[2015]21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宜春市卫生计生委夏季消防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规划信息科),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周 军 党委委员、副主任
成 员:温 城 秘书科科长
李寿根 规划信息科科长
杨翌嫘 医政医管科科长
范雨维 妇幼科科长
黄 荣 体改与宣传科科长
刘晓英 中医科科长
杨杰峰 秘书科副科长
陈 星 规划信息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