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要求,现对拟设置的机构情况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宜春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 联系电话:0795-3222479。 1.设置单位(人):宜春城南医院 2.拟设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二级综合医院 3. 拟设医疗机构名称:宜春城南医院 4.拟设医疗机构地址:宜春南路751号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非营利性非政府办 6.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7.投资总额:7000万元 8. 拟设置医疗机构床位(牙椅):100张(1张) 9.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预防保健科、内科、外科(普通外科专业、泌尿外科专业)、妇产科(妇产专业、产科专业、计划生育专业、生殖健康与不孕症专业)、儿科、急诊医学科、麻醉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图诊断专业)、中医科、五官科 10.拟设医疗机构符合宜春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mobile28365-365 2018年6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