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要求,现对拟设置的机构情况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宜春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联系电话:0795-3222479。 1.设置单位(人):樟树市康瑞健康体检管理有限公司 2.拟设医疗机构级别、类别:医学健康体检中心 3.拟设医疗机构名称:樟树康瑞健康体检中心 4.拟设医疗机构地址:樟树市盐城大道与杏佛路交汇处太平洋广场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非政府办医疗机构 6.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7.投资总额:3500万元 8.拟设置医疗机构床位:不设床位 9.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眼科、耳鼻喉科、口腔科、医学检验科、医学影像科(X线诊断专业、超声诊断专业、心电诊断专业)。 10.拟设医疗机构符合全省医学健康体检中心设置规划。 mobile28365-365 2018年1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