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和《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等要求,现对拟设置的机构情况予以公示,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向我委以来信、来电形式反映问题,反映的问题必须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自公布之日算起。 公示期间受理科室:宜春市卫生计生委医政医管科;联系电话:0795-3222479。 1.设置单位(人):同济明月山健康医学有限责任公司 2.拟设医疗机构级别、类别:二级康复医院 3. 拟设医疗机构名称:宜春同济明月山温泉康复医院 4.拟设医疗机构地址:宜春市温汤镇泉都北路10号 5.拟设医疗机构性质:营利性非政府办 6.拟设医疗机构服务对象:社会 7.投资总额:4.5亿元 8.注册资金(资本):5000万元 9. 拟设置医疗机构床位:104张 10.拟设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骨关节康复科、神经康复科、儿童康复科、老年康复科、中医康复科、听力视力康复科、疼痛康复科、内科、外科、重症监护室 11.拟设医疗机构符合宜春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mobile28365-365 2018年1月30日 |